浦政地〔2021〕68号
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G007-2021G013号七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浦自然资〔2021〕109号)文悉。2021G007号地块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5〕476号、闽政地〔2015〕991号文批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021G008、2021G011号等2个地块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4〕448号文批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021G009、2021G010、2021G012号等3个地块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5〕132号文批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021G013号地块经省政府以闽政地〔2015〕476号文批复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关于上述七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1G007号地块面积48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二、2021G008号地块面积130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纺织服装、服饰业);
三、2021G009号地块面积32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纺织服装、服饰业);
四、2021G010号地块面积1699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家具制造业);
五、2021G011号地块面积388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六、2021G012号地块面积71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七、2021G013号地块面积124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你局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等规定执行。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