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绥安工业区袁门社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块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您当前的位置 : 政府文件     2021-07-08 18:09    来源:漳浦县人民政府    编辑:陈毅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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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政地〔2021〕73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漳浦县绥安工业区袁门社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块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浦自然资〔2021〕10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址在漳浦县绥安工业区工业东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面积21.3525亩(折14234.85平方米)。

收回地块四至范围详见《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用地收回红线图》。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原用地权属证件《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号:〔2000〕浦土用字第G044号)同时注销。

收回的土地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储备用地,由你局根据规划的土地用途及设计条件,按有关政策组织供地。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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