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公示     2021-07-07 17:21    来源: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陈毅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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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碧森、林耿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府前街与石斋北路交汇处漳浦碧桂园13号楼花园里四街21401的《不动产权证明》证号:(2018)漳浦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469的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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