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县城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冬春社会治安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12月8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县城区交通问题整治行动。
社会治安整治“百日行动”从12月4日开始,将持续到2018年3月15日。下阶段,县交警大队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对包含汽车违停、加塞、随意调头、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违规上路、行人跨越护栏随意横穿道路等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潘妍 蓝贵城)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县城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冬春社会治安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12月8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县城区交通问题整治行动。
社会治安整治“百日行动”从12月4日开始,将持续到2018年3月15日。下阶段,县交警大队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对包含汽车违停、加塞、随意调头、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违规上路、行人跨越护栏随意横穿道路等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潘妍 蓝贵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