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新闻网讯(邱枫 通讯员 沈小婷)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进一步强化漳浦行政区域内“低慢小”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管控,8月4日,漳浦县公安局召开“低慢小”航空器管控新闻通气会。

  会议听取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并通报了近期漳浦县摸排、封存小型航空器情况:目前漳浦共摸排录入“低慢小”系统的无人机有54台(单位有17台,个人37台),其中1台准飞,1台地址变更为厦门市公安局列管,6台无需列管,其余46台均按要求进行封存。

  公安机关提醒,小型航空器持有单位或个人应当携带小型航空器以及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件到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进行申报,签订相关的告知书、责任制以及办理临时封存的相关手续。若有小型航空器持有单位或个人违规飞行,可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