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行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与现役消防官兵一起参与训练、灭火、抢险救援,完成各类灾害事故的救援等执勤任务。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二)年龄在18至25周岁(具备相关职业技能的可放宽年龄),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愿意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
(三)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有运动特长的、具有B类驾驶证、车水电气维修、乐器文艺等技术专长的,以及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漳浦县消防大队赤湖中队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后正式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试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一)工资福利
1、在培训和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不得享受任何假期;2、转正后,月工资收入42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另有年终奖励工资3000元及年度绩效等奖金)。入职后第二年按等级晋升增加档次工资和工龄工资。
(二)其它待遇
1、转正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及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分为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由用工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2、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消防部队集中统一提供制式服装和食宿(伙食费每人每月不低于660元标准);
3、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月休假制度,在保证执勤力量的情况下,队员每月休假8天;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享受10-20天带薪年休假;
4、政府专职消防员担任执勤队长助理、班长、驾驶员等职务分别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
5、政府专职消防员有立功、受奖等突出表现的,大队将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
五、报名方式
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午休及夜间勿扰;
地点:漳浦县公安消防大队绥安中队或赤湖中队。
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退伍士兵需带《退伍证》,优先招收对象应提供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康警官,1396008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