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方献瑞 刘坤江)“刘所长,我与蓝某两家之间的矛盾纠纷,要不是您们及时帮助解决,不仅不能顺利盖房子,还不知会发生怎样意想不到的极端之事,谢谢您们真心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4月7日,陈某路遇漳浦县司法局赤岭司法所所长刘坤江激动地说道。

  提起蓝某与陈某两家之事,还得从3月24日说起。当天下午16:30,正在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刘坤江突然接到一起赤岭乡蓝某和陈某因宅基地问题而引发纠纷的110非警务分流案件。

  受理此案件后,刘坤江立即组成调解专班介入此事,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打破僵局,刘坤江提议到现场察看情况。在纠纷现场,调解人员经过察看和询问才得知详情。原来,陈某旧房改建前,双方当事人就宅基地分界线已做了固定标志。然而陈某在地基打桩时已超过原先双方约定的地界,双方就此产生激烈纠纷,加上陈某盖二楼还想超空间建阳台,与蓝某再次发生激烈争执。

  来到纠纷现场的双方当事人互不退让,火药味十足。为防止双方当事人产生更激烈的冲突,专班人员分成两组将双方隔开,采取背靠背方式调解,一组做陈某的思想工作,调整旧房改建方案;另一组不厌其烦地做蓝某思想疏通工作,通过摆事实、说道理和讲法理等方式,以诚心打动蓝某,让其作出适当退让。经过5个多小时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专班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据悉,年初至今,该所共受理调解案件40起,其中书面成功调解10起,口头成功调解30起,调解成功率100%。“做调解,需耐心,问缘由,查起因;稳情绪,莫闹心,情理法,来讲清;听陈述,要细心,细节处、记在心;乡侣间,本同心,和为贵,大爱心;小矛盾,莫粗心,早调处,都安心……”这个《调解三字经》是刘坤江在基层调解实践中总结提炼的“调解法宝”,该所正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初心,靠《调解三字经》,在赤岭畲族乡里纠纷难解难分时化身“和事佬”,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不断提高当地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