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许惠琳 蓝陈圆)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实现法治化,2019年以来,漳浦县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建立健全营商法治环境“三三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措并举,推动经济建设服务常态化

  一是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出台“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精选业务骨干组建司法顾问团,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建设专项司法服务,指导前亭“海岸新城”项目征地工作,妥善审结涉及鹿溪南岸征地和燃气管道等重大项目案件。2019年以来,共审结涉重点企业案件和重大项目案件13件,标的5035.87万元,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成立“古雷港区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多方联动化解,为古雷港区高速、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成立至今,共联合古雷治安办调解案件58件。

  二是着力构建诉非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的诉非联动机制,通过诉非联动聚合资源、融合力量、整合功能,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将其嵌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助推项目建设进程。漳浦重大项目联盛纸浆纸业一体化土地征收工作开展后,法院与县委政法委、赤湖镇党委、镇政府、项目征地组联席座谈,针对征收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的土地纠纷、公司经营性纠纷等多种矛盾,统筹谋划、形成共识,对被征地户之间经济纠纷提前介入调处,指引他们先为征地让路、搁置争议,由征地组将补偿款定向提存,再导入诉讼,法院与镇政府实时共享信息、联合制定方案,化解征地户之间的矛盾纠纷。经过多次斡旋,成功促成两起化解难度大,牵涉问题多的纠纷双方签订协议,助推项目土地顺利征收。

  三是大力促进破产企业解危。妥善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大力化解不良资产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盘活存量资产,最大限度发挥各类要素和资源潜力,维护企业营运价值;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职工安置、企业征信恢复等问题,减少企业破产给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害,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法院依照“公平清偿、合理规划、兼顾多数”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漳州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判,及时处理衍生诉讼,保证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和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困境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有效救治及有序退出。

  三法并用,推动涉企矛盾化解优质化

  一是“三步联同”,化解涉法风险。1.是建立“诉调对接暨诉源治理机制”。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制定《漳浦县诉调对接暨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解纷“终端”与诉讼“前端”无缝对接,将大量矛盾通过非诉手段消化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是畅通诉调对接流程。依托诉讼服务大厅对当事人进行引导,同意调解的,由诉前调解团队办理,调解不成的再分流到业务庭,确保案件流转顺畅,流程对接不断。3.是开展涉法风险防控。编写《民商事相关法律知识手册》分送相关企业,与多家公司负责人座谈,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涉法难题及司法需求,帮助企业完善涉法风险防控机制,堵塞涉法漏洞,依法避让涉法风险隐患,进一步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是“三室联合”,化解涉企纷争。成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及以“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服务古雷港区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为主体的法官工作室,分别与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漳浦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联合成立调解工作室,构建“调解前置、繁简分流、分层递进”的快速解纷机制,联动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民商事纠纷。2019年以来,“诉前调解工作室”共调撤各类民商事案件240件;“法官工作室”精选民商事业务骨干组成专业法官团队,前移服务关口,每周定期指派法官在工作室提供司法服务,为涉港区、涉台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共化解涉及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纠纷21起;“联合调解室”积极发挥解纷功能,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源头化解涉及会员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2019年以来,共化解涉及会员企业各类民商事纠纷16起。

  三是“三员联动”,化解涉台纠纷。充分发挥台胞同乡之情、台商同业之谊,运用台胞陪审员、台胞调解员、台企联络员“三员联动”机制,和谐化解涉台矛盾纠纷,促进浦台融合发展。2019年以来,共受理涉台案件236件,审结210件,其中调解53件、撤诉54件,涉案金额达1.537亿元。2019年受理的原告某台资企业与被告福建某食品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先后历经三次审理,双方矛盾一度激化,原告逐渐不接受法官调解,承办法官为打破僵局,及时邀请台胞调解员参与调解,取得原告信任,设身处地为双方分析利弊,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的数额从起初的49万余元降低到合理额度,由被告赔偿14万元并停止侵害而结案。

  三招并使,推动金融纠纷解决新型化

  一是建立涉金两个中心。设立金融审判中心,通过极简庭审、要素文书、模块分工、源头防控“四步法”,细化诉讼步骤,规范诉讼行为,全面推进金融审判改革纵深发展。与人民银行、银保监督察组、银行业协会及各商业银行筹备联合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通过两个中心合并制作、同步送达调解材料与开庭材料,实现案件交接无纸化。与各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联合调研、发布金融审判典型案例,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全面提升金融纠纷化解实效。金融审判中心自2020年4月1日成立以来,共受理金融纠纷案件391件,审结291件,其中调解结案41件,撤诉65件,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8天。

  二是融合三个平台功能。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受理金融案件,并实现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及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线上化;借助“福建移动微法院”与“综合送达平台”,普及电子送达方式,发挥金融案件委派送达、委托送达的作用,构建新型送达网,破解送达难,实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和“综合送达平台”功能有机融合,推进金融案件诉讼便捷化、信息化、无纸化,健全和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

  三是发送涉金司法建议。针对涉金融矛盾纠纷化解中遇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向漳浦县银行业协会发出《关于金融案件文书电子送达的司法建议书》,建议诉讼文书电子送达优先化、全覆盖,金融业务电子送达全领域铺开;向漳州银行保险监督分局漳浦监管组发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普遍要求涉诉当事人开具结案证明文书的司法建议书》,建议金融机构应区分原、被告诉讼地位、审查法律文书是否确定其承担法律义务、是否进入执行程序,再视情况判断是否要求提供结案文书,均获得采纳及反馈。

  2020年,漳浦法院将继续以市中院组织开展的“保项目、护民企、清积案、防风险、优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立足具体案件和审执工作实际,贴紧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