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蔡惠燕 方献瑞 徐英杰)6月30日,漳浦县司法局绥安司法所在“枫桥经验”的指引下,成功调处一起因施工意外死亡而引发的赔偿纠纷。

  据悉, 6月19日上午,陈某平,蓝某斌、蓝某瑞等3人一起到漳浦县某饲料有限公司做防水铁槽,在施工过程中,蓝某斌不小心踩到屋顶上的采光板,直接坠落到5-6米高的水泥地面,后因伤势过重,经漳州175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日,死者家属第一时间向绥安镇派出所报案,由于实行110非警务事项对接分流,6月23日转而向12348寻求法律服务,在12348对接和指定下,6月25日绥安司法所正式介入此事。

  6月26日,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召集众多亲属。为防止矛盾激化,绥安司法所及时联合赤土司法所,邀请法律顾问和畲族村书记、主任,组织人员成立调解专班,采用“背靠背”方式,兵分三组进行反复调解,第一组从事发到事结,积极安抚、劝导死者家属,了解其诉求,同时会在法律范围内倾向弱者,说服他们放弃150万的不合理过高要求,降低补偿数额;第二组从道义、情法上与该厂厂长蔡某源、法人代表陈某松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并讲清纠纷处置不善必将给厂方带来更大的经济、形象损失,危害尽可能讲明,从人道角度让其多出点赔偿金;第三组从人道、法理角度,与陈某平反复沟通,向其讲明并不是没经济实力就不用赔,多少也要拿态度出来进行赔偿。

  调解专班人员为避免矛盾升级,丝毫不敢松懈,经过26日、28日和30日,3天3个场次历时长达38小时的无休调处,三方当事人也被调解专班人员的不辞辛劳、苦口婆心所感动,最终秉着依法依理、互谅互让和人文道德的原则,于30日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由漳浦县某饲料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给死者家属78万元整,陈某平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10万元整,政府划拨2万至万安开发区给死者家属,最终成功化解这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