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艺文 曾佳林)8月14日,漳浦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大叔扮少女”的电信诈骗案件,最终“大叔”被告人陈某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案是该院开展电信诈骗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审结的典型案件之一。

  在本案中,年近40岁的被告人陈某海使用伪造身份证照片,假扮妙龄少女,以交朋友、谈恋爱为由,通过微信聊天骗取杨某的信任后,以购买定情信物、发特定数额的红包等为借口,多次骗取杨某共计人民币12476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海全部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杨某的谅解。鉴于被告人陈某海同时具有自愿认罪认罚、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漳浦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电信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桃色”陷阱、收取贷款手续费、“民族资产解冻”“代扣税款”等诈骗方式花样百出,令人防不胜防,更让诸多被害人上当受骗,最终落得人财两空。针对上述情况,今年6月份以来,漳浦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开展电信诈骗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提升群众防范意识。下阶段,该院将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理过程中动员被告人及其家属积极退赃退赔,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同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不断揭露犯罪分子的诈骗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骗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