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林金镇)近日,漳浦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漳浦县主城区生活垃圾管理主管部门及实施范围的通告,确定主管部门为:漳浦县城市管理局,实施范围是:东至龙湖大道、石斋北路,西至国道324线,南至鹿溪,北至蓝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