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 蔡鹄聪 卢逸涵 摄影 陈启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海洋自然资源新模式,进一步推动漳浦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0月14日,我县与自然资源部厦门海洋中心举行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推动共建漳浦县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支撑体系。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局长、分党组书记黄海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纪委书记苏晖,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周锦来,漳州市副市长潘全胜,县委书记黄键鹏等领导见证签约仪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建辉代表我县与合作方签约,副县长陈志元主持签约仪式。

黄键鹏在致辞中指出,漳浦是海洋大县,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自古以来,漳浦的发展始终与海洋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此次部地共建,是立足海洋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的现实需求,是推进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将极大地填补我县在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预警等领域的空白,为漳浦逐梦深蓝、向海图强注入强劲动力。今天的签约,是合作的起点,更是共赢的开端,漳浦县将与厦门海洋中心携手共进、彼此赋能,认真对照协议内容,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全力以赴推动支撑体系快出成果、结出硕果。

黄海波在讲话中表示,自然资源部厦门海洋中心将与漳浦携手探索部地协作新模式,重点围绕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防灾减灾预警等海洋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合作,建设漳浦县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支撑体系,为海洋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综合治理提供海洋全业务支撑。厦门海洋中心将积极推动共建框架协议内容的落实,早日让其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东海区乃至全国自然资源管理应用新典范。同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漳州市海域海岛、生态修复、防灾减灾综合管理与业务支撑的深度融合,不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嵌到生态文明建设中,体现在服务保障“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