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圆环 杨志鹏)12月8日,由漳浦县人民法院与漳浦中西林场联合打造的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作为漳浦首家服务保障“林·碳”战略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的建立,对更好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微、市林业局副局长苏友聪共同为基地揭牌。在基地共建座谈会上,漳浦县人民法院院长邱小斌与中西林场场长叶龙太签订了《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


据漳浦县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陈炎锋介绍,下一步,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将着眼于更好宣传“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相关政策,为绿碳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生态司法修复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普法宣传等活动提供平台。同时,该院还将探索涉碳案件集中管辖,通过设立绿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健全“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执行机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当天,与会人员还参观了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并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优化“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助推绿色漳浦建设。

绿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坐落于中西林场割后工区,占地63亩,是集合异地补植复绿、林业碳汇补偿、生态法治宣传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实践基地。基地建立后,漳浦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与林业主管部门及中西林场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动协作机制、宣传普法机制,充分发挥生态保护示范作用,全面提升生态司法工作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