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林志敏 陈秋芬)今年以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漳浦县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前移公益诉讼监督关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用最小的治理成本实现最精准的风险防控,共同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5月25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漳浦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预防性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专业互补支持、联合检查、日常沟通交流等五项工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受损苗头性问题发现力度,推进协助开展调查、开展专项行动等办案协作,以维护生产安全,保障平安建设。

为有效推动源头治理,漳浦县检察院、漳浦县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事项。

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漳浦县安办建立行政执法与隐患排查整改月通报制度,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打非法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今年全县重点行业部门共立案383起,比去年同期增加141起,同比上升58.26%,并将案件办理情况抄送漳浦县检察院,以强有力的办案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场园区排查隐患数2169条,去年同期为2017条,同比上升7.54%;各重点行业部门排查隐患数为2967条,去年同期为2615条,同比上升13.46%,有效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在小,化解在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