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即日起,“南埜清风”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条例 守党纪”专栏,将为您推送新修订的《条例》相关内容解读,敬请关注。
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与 2018 年《条例》相比,新增 16 条,修改 76 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为了帮助大家深入学习理解、贯彻执行好《条例》,南康区纪委监委针对《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部分梳理了20个重点内容,便于大家学习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