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

 

  “五一”假期临近,为维护节日期间我县旅游市场的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明码标价 规范经营

  各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恪守法律底线,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依法合规经营。杜绝“模糊标价”“价外加价”“时令价”等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二、落实责任 接受监督

  各经营单位应从承担维护企业、商家形象以及有利于旅游和服务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切实履行价格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严格遵守价格和服务承诺,保持价格的合理稳定,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广大消费者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畅通渠道 及时回应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若出现价格消费纠纷,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进行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并通过典型案例公示强化警示教育。

  本提醒告诫函发布后,各旅游景区、停车场、餐饮住宿、商场超市等行业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我县“千年古郡金漳浦”的良好形象!

 

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