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1日至7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漳浦县市容管理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直面问题抓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容管理处反馈意见后,市容管理处党总支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总支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深入研究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

  (二)明确任务,扎实整改。研究制定《中共漳浦县市容管理处关于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浦市容总支〔2018〕5号),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任务分解、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派驻纪检组分管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党总支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设定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三)建章立制,治标治本。紧扣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边整改边完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重现、错误重犯。结合突出问题的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单位完善和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16项,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整改链条,达到标本兼治的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两违”专项整治管控力度不够等落实上级重大决策不到位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党总支书记多次组织规划管控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并对规划管控大队大队长邱来武进行提醒谈话,就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要求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采取高压态势,全方位巡查,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同时加大拆违力度,重点拆除县城区“四重点”“六先拆”对象,以及各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抢建的违章建筑,做到“凡违建、必查处”,坚决发现一起,拆除一起,营造良好的管控氛围。巡察反馈以来,我单位已拆除违法建筑29宗(其中6宗为历史反复违建),拆除面积约1600平方米。

  (2)针对大亭路和青年路新建市场入驻率低等为民办实事不力,党总支书记对市场管理处主任陈瑞麟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找准对策,努力争取提升市场入驻率。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大亭路和青年路等市场,广泛提升新建市场的知名度,2018年下半年共开展集中宣传4场。二是加强流动摊贩整治力度。加强市场周边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引导商贩入市经营。三是对新入驻的商户予以减免和暂缓收取摊位租金、水电费等优惠服务吸引入驻,对留驻的商户租赁合同到期后予以减免和暂缓收取摊位租金、水电费等优惠服务吸引商户常驻。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以局务会代替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不规范,党务政务不分,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组织、召开党总支会议的有关要求,我单位研究制定《中共漳浦县市容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浦市容总支〔2018〕12号),积极完善规范党总支议事规则。

  (2)针对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到位。研究制定《漳浦县市容管理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浦市容〔2018〕19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具体范围,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掌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推进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加强我单位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总支委员和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积极做好党建工作筹划,研究形成党总支2018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有规划、有步骤的统筹推进党建各项工作。三是增配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规范党建工作及党员日常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制定《中共漳浦县市容管理处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浦市容总支〔2018〕7号),把党建工作与部门、个人的绩效考评挂钩,加强党建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实行党建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四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2018年来,我单位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5次。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学习流于形式。

  (1)针对“两学一做”活动不深入,学习教育走过场,未能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一是深入总结我单位2016年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经验和不足,合理规划,研究制定《中共漳浦县市容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浦市容总支〔2019〕1号),明确学习要求,提高“两学一做”学习计划的可行性和执行率。同时加强监督引导,督促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贯彻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实实在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二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参与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e起学习”,“不忘初心跟党走”暨“学习十九大,人人当学霸”网上答题、学习强国、新福建等网络、手机客户端上学习;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到“闽南井冈山”石榴镇车本村等革命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到谷文昌纪念馆、烈士墓祭奠革命先烈等多种学习教育形式,切实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习效率。

  (2)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不明显。我单位深刻反思,直面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一是研究制定《中共漳浦市容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浦市容总支〔2018〕8号),规范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要求。二是结合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我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乡(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浦委组通〔2019〕1号)的文件精神,认真组织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谈话谈心,广开言路、开门查摆,认真梳理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班子成员紧紧围绕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积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有和风细雨的建议,又有红脸出汗的批评,真正做到触及思想,荡涤灵魂,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到问题背后的本质,使问题查摆深刻彻底。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中共漳浦县市容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浦市容总支〔2018〕9号),明确规范各支部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及会议记录要求。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的督查,督促各支部要严格按要求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指定专人完整做好会议记录。三是落实问题整改。党总支书记对环卫处支部书记李建明和机关支部书记方智鹏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查找问题原因、加强问题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带头表率。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委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带头践行“三会一课”制度。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针对党费缴交不及时,部分退休职工2018年1月至6月党费没有及时缴纳,我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及时对相关支部组织委员和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追缴党费495.6元,2018年全体党员的党费均已足额收缴;制定《中共漳浦县市容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浦市容总支〔2018〕10号),完善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建立党费收缴公示机制,对党费缴交情况进行每月一公示,同时根据党员工资变动情况,及时确定党费缴纳基数,确保党费足额缴纳。二是针对辞退的蔡文伟、王杰鹏及许百花等3人的党员关系仍留在市场管理处问题,我单位积极开展协调,同县直机关党工委、3名党员及其户籍所在党组织多方沟通联系,目前3人的党员关系已全部转回户籍所在地。

  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总支书记对党总支原党务工作人员陈艺华开展提醒谈话,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各支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党员发展的标准、规范入党程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加强总支部对各支部发展党员的指导和预审。2018年下半年,我单位共发展2名预备党员,均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记录完整。

  5.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执行不到位。2018年下半年来,我单位针对县委巡察中发现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后,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落实整改,完善组织建设。一是2018年8月,漳浦县市容管理处党总支完成换届选举,新选出党总支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完善充实党总支领导队伍。二是根据人事变动,2018年10月环卫管理处支部补选1名宣传委员,2018年11月机关支部补选1名宣传委员。3次选举均在县直机关党工委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总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党总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到位,重视不够等现象。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制定《中共漳浦县市容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方案》(浦市容总支〔2018〕11号),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总支整体工作总体布局。二是落实党风廉政教育。通过书记讲党课、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组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主体责任落实。2018年来,我单位共开展书记讲党课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4次,组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3次。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浮于表面。一是明确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的第一责任、党总支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理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强化责任担当。2019年1月,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16份,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我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防控,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记录。四是完善谈话谈心制度。继续开展常态化的谈话谈心工作,完善规范被谈话对象的表态签字制度和谈话谈心记录。巡察反馈以来,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已同相关人员规范开展谈话谈心10次。

  (3)针对存在规避监督现象,“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未邀请县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参加情况。2018年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积极加强同县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联系,事先向纪检组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并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集体研究,自觉接受监督。巡察工作结束之后,我单位班子会议均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重大事项邀请纪检组参加集体研究13次。

  (4)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一是撤销洪田钟2016年度考核优秀和“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将洪田钟2016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定等次,同时下调洪田钟2016年度年终绩效档次,基本奖励由5400元降为4800元,收回奖金金额600元,部门及个人考核奖励由2400元降为2134元,收回奖金金额266元,同时收回县政府考评优秀单位奖励2000元,合计收回洪田钟年终奖金金额2866元;二是撤销林洪渊2017年“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同时下调林洪渊2017年度年终绩效档次,基础绩效奖励由一档降为二档,收回奖金金额2789元,上浮绩效奖励由四档降为五档,收回奖金金额4000元,合计收回林洪渊年终奖金金额6789元。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巡察工作以来,驻住建局纪检组积极从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着手: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纪检组通过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从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忘初心等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2018年下半年,纪检组组长对我单位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教育4次。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及时通报在履职尽责中不到位的人员,重点加强对关键领域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工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设置派驻纪检组工作室。由于之前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工作地点被安排在县住建局,2018年巡察反馈后,我单位立即克服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专门开设一间派驻纪检组工作室,促进纪检组各项工作开展。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规范公务接待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容,巡察问题反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党总支书记对综合股股长黄添财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的精神,并制定《漳浦县市容管理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浦市容〔2018〕20号),不断规范公务接待和接待费报销程序,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异地接待、虚开发票接待等现象,同时实行百分之百公函(或通知)接待,彻底清除无函接待。

  2.关于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不到位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执行津补贴政策,坚决杜绝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擅自新设津补贴项目、提高金额标准、扩大发放范围,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截至目前共收回2014年5月16日违规发放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执勤补贴10000元。

  3.关于公车管理不到位,加油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制定《漳浦县市容管理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浦市容〔2018〕22号),实行加油卡“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加油制度。二是及时追缴违规加油款。针对执勤摩托车超油箱容量加油和车牌闽E168KG加油卡一天内多次加油等问题,给予2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当事人清退违规加油款共计2147.87元。

  (五)选人用人规范方面

  1.关于临时人员聘用信息不透明,随意性较大问题。一是制定《漳浦县市容管理处协管员招录聘用管理办法》(浦市容〔2018〕18号),完善临时人员招录聘用工作的措施,及时将招录信息对外公开、公示。二是解聘市场管理处蔡三弟等5名年龄大于65周岁的临时聘用人员,修改完善《市场管理处门岗聘用管理制度》,规范门岗聘用管理。

  2.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问题。我单位深入开展自查,剖析问题关键,明确干部任免工作要求和任免程序。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规范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扩大民主推荐考察范围,对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征求意见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任前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做到不变通、不走样。二是严格按照《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县直机关、乡镇机关推行股级干部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浦委组〔2017〕36号)有关精神,适时对股级干部进行轮岗,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免制度。

  (六)其它方面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完整。巡察反馈中发现的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完整问题,目前王建坤已补全相关手续;陈丽音的出差报销已补齐会议通知。同时党总支书记对计财股股长林桂枝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差旅费报销工作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完善报销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出现。

  (2)针对重复报销相关费用。我单位高度重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收回液化气重复报销款项200元,同时加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杜绝类似现象出现。

  (3)针对历年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一是针对4起个人借款问题,我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传达县委巡察工作和整改工作要求,并协商借款清理相关事宜。二是针对古雷分局借款问题。经查,关于古雷分局3笔对公借款均是用作工作经费,相关手续正在协调处理中。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跟踪调查历年往来款项,争取彻底清理。

  2.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1)针对执法暂扣物品管理混乱问题。我单位制定《漳浦县市容管理处暂扣物品管理办法》(浦市容〔2018〕23号),完善暂扣物品管理制度,严格物品暂扣程序,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物品管理,做到“入库合法,出库有据”。

  (2)针对案件办理不规范,手续不完整,适用法条表述错误,取证不规范。一是党总支书记对法规股股长王文超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问题整改。二是加强执法工作教育培训。制定执法工作培训方案,组织法规股到其他执法部门面对面交流及授课等方式,扎实推进执法培训各项工作,2018年共组织培训8场,法律法规知识竞赛1场,实现执法部门培训全覆盖。同时制定《漳浦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升执法队员办案能力,规范案件办理相关程序。三是认真做好执法证考试考前培训及相关考核、发证工作。2018年组织考核发证一批5人,组织参加考试一批75人,全局在编干部职工执法证参考率100%,通过率良好。2019年我们将继续狠抓执法证培训应考工作,实现持证率100%,扭转前几年由于人员流动较大,持证率很低的局面。四是对巡察发现的案宗制作问题,逐条对照,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对五年来的全部卷宗共97份,全部详细复查一遍,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印发《漳浦县市容管理处关于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化办理程序及卷宗制作标准化规范的通知》(浦市容〔2018〕24号),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规范卷宗填写制作。

  (3)针对履行法定职责不力,行政处罚案件少的问题。我单位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印发《漳浦县市容管理处关于学习贯彻<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的通知》(浦市容〔2018〕25号),深入学习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规范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依法依规行使工作职责,减少社会矛盾,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3.关于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问题。

  针对指定同一家招投标代理公司情况和修缮新办公场所增加工程量,未重新招投标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问题整改。一是党总支书记对项目办主任林益煌开展提醒谈话,对招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限期抓好问题整改。二是组织工程招标人员深入学习招投标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招投标管理,要求严格按照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招标、采购。三是健全采购、招标代理等相关制度,制定了《漳浦县市容管理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浦市容〔2018〕26号)《漳浦县市容管理处物品采购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浦市容〔2018〕27号)和《漳浦县市容管理处合同管理办法》(浦市容〔2018〕28号),同时规定指定代理机构须严格经过局务会研究同意,并经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才能正式确定。

  4.关于工程项目未按合同履约问题。

  (1)针对2014年2月20日、7月3日与漳州缘智广告装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承建广告看板协议书未严格执行问题。我单位党总支书记对原广告中队负责人邱瑞荣开展提醒谈话,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积极同缘智公司协商,要求根据协议规定和实际情况补齐占道管理费用56460元,同时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重新签订剩余广告看板的设置协议。

  (2)针对东洋小区公共绿化地临时建筑物、附属物、构筑物征迁补偿款问题。我单位正与当事人协商按照相关规定追缴补偿款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共有2条,具体处置情况如下:

  1.针对市容二中队执勤摩托车超油箱容量加油问题,目前已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加油款660.82元。

  2.针对车牌闽E168KG一天内多次加油问题,目前已给予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加油款1487.05元。

  四、举一反三,落实长效管理。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帮助下,市容管理处党总支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城市管理及日常各项工作之中,抓好做实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一)紧盯目标,整改到位。继续把整改工作作为我单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加强协作,合力攻坚。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涉及到全单位整体的问题,调动全单位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及时有效完成。

  (三)举一反三,狠抓长效。坚持立足长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保证整改要求全落实、全到位、全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202110;邮政信箱:漳浦县麦市街34号城市管理局;电子信箱:zpsrgl@126.com。

  中共漳浦县市容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