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20日至7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漳浦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2018年12月4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求全体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突出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实施“靶向治疗”,集中精力扎扎实实抓好整改。积极主动对接县委巡察四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相关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整改各项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整改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实行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及相关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1次动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1次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对照认领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及责任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选人用人方面以及其他方面等6项为重点整改框架,针对梳理出来的21个问题,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各牵头领导分工抓、配合领导协助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齐抓落实工作格局。通过分析、梳理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分类整改,序时跟进,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边整边改,限期整改;对部分因政策解读疑惑的问题,或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

  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注重发挥治本效应,形成一批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22项。其中,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建立完善的制度10项;针对党的建设缺失建立完善的制度1项;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建立完善的制度2项;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完善的制度4项;针对选人用人建立完善的制度2项;针对其他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3项。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领导作用,着力破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组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清退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89.87825万元,加大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的问责力度,确保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不反弹。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局党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2次,廉政党课2次,座谈会1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政治规矩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严于律已,带头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办事,坚持管好亲属,管好下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均按标准执行。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系统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讲政治、强党性;以《准则》为标准,讲奉献、严自律;以纪律为戒尺,讲规矩、守底线。

  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外出审批审核制度,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和下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公务出差(下乡)审批管理制度,每次出差活动都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并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要求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同时,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3场,参训160人次,有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频次,避免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将党组会与局务会严格区分,分别由党办和办公室负责人记录。定期(原则上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局务会,研究讨论局日常事务(由办公室组织筹备)。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他需要上党组会讨论的事项(由党办组织筹备)。2018年共召开党组会12次,局务会40次,建立规范各自的会议记录本。

  二是制定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民主决策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明确需要上党组会研究的重大项目有:局机关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装饰工程、修缮工程项目;计划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局机关单件及批量采购金额及服务支出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初采购计划;对于各医疗卫生单位未纳入年初计划,但确需追加的采购项目单件及批量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是加强在医疗器械采购、基层卫生院人员招聘等方面的科学谋划。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制定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列入部门预算,没有列入年初预算采购计划内的医疗器械采购原则上不予研究讨论。2019年各医疗卫生机构报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104.36万元。用足《漳浦县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的优惠政策,多渠道、多途径加大高水平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力度,推进4个县级医院“名医工作室”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及时上报人才需求情况,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人才招聘计划,强化卫技人员招聘的科学谋划,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人员招聘工作。2018年招聘卫技人员373名。其中,公立医院79名;10家民营医院招聘卫技人员163名;各村卫生所(室)新增卫技人员131名。

  四是深化医改项目,规范绩效工资。整治以绩效工资名义发放津补贴行为,诫勉谈话1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拟定《漳浦县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提交医管委研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发放管理,调动基层卫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降到27.71%,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卫生材料为20.20元,药品耗材收入占比下降到38.89%,均完成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有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补齐医疗卫生短板。2018年建设项目9个,年计划投资5870万元,完成投资7692万元,占年计划投资的131.04%。全力推进“三抓三比、十项竞赛”活动,在全市竞赛活动中名列第一名。其中,床位扩充项目完成投资5307万元,占年计划投资的151.63%,新增床位536张,完成率100.94%。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公办村卫生所设立全覆盖,138家公办村卫生所完成改造装修,完成投资1697万元,占年计划投资的245.94%。招聘卫技人员375名,完成率101.35%。

  二是主动适应计生工作新常态。2018统计年,出生率16.17‰;政策符合率90.08%;免费孕前优生检测覆盖率85.3%;发放各项奖励扶助金3054.37万元,奖励兑现率100%;流动人口信息协查率、反馈及时率均达100%,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指标,获得漳州市201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奖。严格把好“一票否决”关,共审核把关个人551人、单位425个,其中否决个人3人、单位1个。持续强化“两非”案件打击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2018年立案21起,结案21起,结案率100%;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113.62。

  三是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设立“健康扶贫优先窗口”,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制度。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救治631人,救治率100%。慢病签约服务一批,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80支,医务人员956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率100%。重病兜底一批,救治人数39人,救治率100%。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切实守好意识形态这块“责任田”。下发《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严格落实《漳浦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出的阵地管理职责,定期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3次。

  4.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

  一是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成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5所二级以上医院与15个乡镇卫生院组建5个医疗联合体。扎实推进中医馆、儿科床位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投资7071.62万元,占年计划投资的100.09%。其中,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55元;赤土卫生院、深土中心卫生院中医馆均完成改造装修并投入使用。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有16个乡镇卫生院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其中,杜浔、旧镇、赤湖、深土、前亭、石榴、赤土等7个卫生院被国家卫健委评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传染病、慢性病的防控工作力度,长桥、霞美、前亭、石榴、南浦、湖西、赤土、深土八家预防接种单位数字化规范化门诊建设接受市级审核验收,均获得“优秀”等级。

  二是深入推进卫健系统行风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卫健系统行风专项整治行动,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效能诫勉谈话3人次。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建立完善的院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出台《漳浦县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暂行办法》,要求不得将收入指标分解到科室,不得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与医院的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和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努力破除医院逐利机制。制定《关于违反医德医风及机关效能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完善医德医风建设绩效考评机制。畅通投诉信访渠道,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18年,局信访室共受理来自各种渠道的信访、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类诉求件101件。其中,12345平台的诉求件48件(咨询的诉求件19件、投诉件29件);县长信箱的投诉件1件;效能办的调查汇报件1件;省巡视组督办的(投诉反映件)1件;网络、媒体(投诉反映件)1件;电话反映的投诉件36件;通过信访部门转办6件;卫健系统上级部门转交办的7件;处理办结率为100%。

  三是优化升级便民服务。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减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推行“政证快平台”、“最多跑一趟”等新举措,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服务窗口共办理审批申请事项1017件,办结率100%,及时率100%。推行网上生育登记服务,指导办理一、二孩登记和再生育审批事项9371件,网上审批128件,按时办结率100%。做好权责清单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梳理权责事项315项。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深化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党组织领导班子。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2018年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分管党建和一名中层干部专职抓党建,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成立机关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党务干部,负责统筹协调党建日常事务。积极推动党建宣传学习,在室外设置党建标语广告栏,一楼大厅设立党建宣传栏,定期开展党建宣传,做到有制度、有阵地、有氛围布置。

  二是着力打造党建品牌。创建和谐医院党建示范点(县医院),将党建宣传与医院文化有机融合,建成党建宣传广场、党建主题公园等。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经费40万元,每个党支部(总支)都设有党员活动室,且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要求,布置规范,功能发挥到位。局机关党报党刊及相关学习材料订阅经费14.2285万元,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能按时按量完成党报党刊和上级下达重点书籍的订阅任务。

  三是深入开展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推荐林广斌同志到湖西乡城内村挂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积极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共挂钩帮扶贫困村5个,拨付帮扶资金13万元;局党员领导干部挂钩帮扶贫困户9户,办实事9件,解决问题10个,发放帮扶资金2万元。

  四是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观看微视频《共产党宣言》。开展党员示范岗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义诊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革命老区重走红军路,参观革命先辈战斗足迹,重温入党誓词。积极参与共建社区(城西社区)党建工作,协同举办“学习十九大奋进新时代”文艺晚会。建立困难党员工作台账,对贫困党员、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品3万元。

  2.基层党支部建设弱化。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学习教育等制度。组织党员干部依据个人工作职责深刻自查自纠,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查找不足,寻找整改方向,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8个党支部(总支)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会议。

  二是建立学习型党组织。针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笔记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2018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研工作,每人完成1篇调研文章,每名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1次。有2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委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深入开展“深学原文原著”活动,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著作原原本本地进行研读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为全系统党员群众学习新思想提供榜样。

  3.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对组织干部、具体经办人员提醒谈话2人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定,党费实行独立账户,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收缴、上缴、账目清楚、无差错。2018年应缴党费62人,党费19949元,全部做到按月足额缴交。同时,加大党员干部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严格按照增资后重新核定的标准,及时补交差额。开展2008-2016年度党费收缴整改工作,累计补缴党费2.3万元。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的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使用票据等作为文书立卷的重要内容,以便长期备查。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相互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把互相批评的意见作为自我剖析的一面镜子,按照立说立行、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的要求,着力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共梳理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49条。

  二是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乡(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浦委组通〔2019〕1号)文件精神,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和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组织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三个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对照剖析,检视差距,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努力在作风转变和提高工作实效上起好头、做好表率。

  三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学习收获和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2018年,局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三会一课” 58人次;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6人次;参加党员民主评议6人次;在党支部作党课报告7人次。同时,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督查,使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真正实起来、严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创新监督方式,重点加强对局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情况工作汇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2018年开展专项督查1次。2013年以来,系统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76起,党纪政务处分76人次,查处率和办结率为100%,有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纪检组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从2016年开始每年度都会对监督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违反规定的给予严厉查处。纪检组通过多途径的开展“1+X”专项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和监督效果,加强执纪力度,严格把握追究尺度,避免以整改检查代替纪律处分。2018年度,纪检组共完成自办案件2起,党纪处分1人次,政务处分1人次,诫勉3人次,警示谈话3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通报批评20人次,向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移交问题线索3条,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

  共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89.8725万元。其中,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清退预防接种楼施工管理补贴2人次,共0.2万元;清退义务献血营养费6人次,共0.52万元;清退违规报支的差旅费6人次,共0.58825万元;清退违规发放的职称晋级奖励12人次,共1.2万元。诫勉谈话3人次,行政警告1人次。

  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

  对自制公函接待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谈话2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局领导带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负责接待工作的工作人员严格掌握标准,认真负责地履行手中权力,杜绝随意开支和越权开支等现象。规范报支程序,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异地接待、虚开发票接待、自制邀请函接待等,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或通知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财务报销做到“五单”(公函或文件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月费用较高时,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6.39万元,比2017年少9.52万元,下降36.74%。

  2.公车使用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加油卡遗失的问题。经和中石化漳浦分公司再次认真核对、确认,确定3张加油卡(卡号:1000113500003817516;卡号:1000113500003554202;卡号:1000113500002164235)的余额为0元。5张加油卡尚有余额,分别是卡号1000113500003554204余额2.42元;卡号1000113500001689742余额0.73元;卡号100113500001858196余额179.39元;卡号1000113500002006827余额0.85元;卡号1000113500002164236余额0.71元。八张遗失的加油卡已办理挂失手续,卡上余额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对应的加油主卡。同时清退违规加油费用2人次,共1187.83元。将对有关公车加油卡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

  全面规范加油卡管理和使用。严格落实“一车一卡一人”制度,明确公车、油卡管理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凡是相关的车、卡出现问题的,一律追究管理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坚持“三个一”,即:一辆公车绑定一张公务油卡、固定一名持卡人、指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坚持“双核定”,即: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个月定期核定公车里程数、核定油耗数,对公车使用、油卡充值、加油对账单、视频监控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通过核定建立公车里程数及初始油耗电子台账数据,按月更新台账数据。通过调取中石化油卡加油记录与对应公车里程数、油耗进行比对,全面排查异常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处理。2018年加油清单未发现节假日加油、同一天多次加油、隔天加油、加油量明显偏少等异常情况。

  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公务用车申请及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本单位车改后公务用车高效、安全、规范运行。

  (1)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整改到位。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即绥安、万安、大南坂所属辖区外)公务出行需要,均经局办公室向漳浦县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申请用车。目前,局机关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卫生监督执法用车(车牌号为闽E543KF和闽E923KF)的日常调度、使用管理由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局暂有车务中心委托代管的一般执法车辆一辆(车牌号为闽E751KD),已喷涂“行政执法”标识并配备北斗定位系统,同步实现平台实时监控,该执法车辆出行均须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提前向县车务中心申请,同时服从县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统一调度。执法车辆主要用于保障一线行政执法、保障综合性执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用车需要,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等一般公务活动不得使用,非特殊情形也不得作为本县辖区外的公务用车。

  (2)加强车辆管理。执行公务的车辆使用完后及时入库,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点维修车辆,车辆出现故障、损坏或达到保养期限,驾驶员要提出书面修车、保养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初步把关,同意后由定点维修厂家开出维修项目和费用清单,按照规定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审批后,到政府指定维修点(漳浦县恒生汽修)修理(替换物品交办公室处置)。如遇出差途中等特殊原因需在外维修、购置配件和购置随车物品的,须报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办公室领导、主要领导同意。

  (3)退还借用车辆。局机关于2012年8月和2012年9月分别向管理服务对象漳浦联创置业有限公司和下属单位石榴卫生院借用的车辆闽D6680L和闽EBA265,已退还有关单位,该问题整改到位。

  (4)规范驾驶员职责。要求驾驶员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统一调配,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驾驶员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需在驾驶员室待命,不得随意离岗。加强驾驶员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开快车,确保行车安全。

  3.“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文风会风得到有效整治。制定出台《漳浦县卫生健康局精简会议和文件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发文,对不符合精文减会规定、无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努力提高文稿质量,发文数量比上一年有所下降,2018年发文236份,比2017年少17份,下降7%。每次召开会议之前,由办公室收集报局长审批,尽量精简会议,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多个会议合并开的原则,尽量压缩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肃会议纪律,2018年召开会议15次,比2017年少2次,下降13%。投入30万元,筹建全县卫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增强工作实效。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不严格。

  整改情况:

  强化局党组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将党管干部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具体程序、具体环节中,严把政治首关,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注重加大干部考核力度,健全完善年度考核评优联审联查和追责问责机制,分层次、分类别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力求考准考实考严。严格干部选拔程序,遇有把握不准的问题,提前向组织、人事和编制等部门请示协调,做到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加以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全体干部的档案逐一进行清理归档,补齐完善相关材料,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可靠、填写规范。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工作,坚决做到环节步骤不减少,规定动作不变通。2018年共选拔任用干部4名,任职谈话8人次,人事任免均上局党组会研究。

  2.借调人员随意性大,相关手续不完整。

  整改情况:

  制定出台《漳浦县卫健系统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推动人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借用。局机关需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干部协助工作,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在期满后,由借用股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3.编外人员聘用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退休管理,退多发放退休工资0.6975万元。

  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单位必须按相关程序给予办理退休手续并解除劳动关系,因业务需要继续聘任的,报局务会研究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有关规定明确薪酬待遇。

  二是建立完善编外人员聘用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单位人员的规范管理,定期上报人员变动情况。未经批准招聘的编外(自聘)人员,在资格考试、注册、社保办理上不予认定,并追究单位有关人员责任。编外卫技人员必须办理人事代理,进一步完善职称聘任制,允许与在编人员在统一职数范围内实行竞聘上岗,其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按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编外(自聘)人员的工资发放以卫健局批准招聘的文件为依据,工资实行职称聘任制,参照在编人员按相应职称、聘任年限、工作年限给予调整,编外(自聘)工勤人员工资实行合同制,按合同执行。

  (六)其他方面

  1.违规报支在职学历教育费用。

  整改情况:

  清退违规报支的在职学历教育费用8人次,共计2.375万元。今后,将坚决按照《关于规范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学习审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漳委组审〔2007〕33号)规定执行。

  2.办公费用及其他报支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违规事项马上进行整改。票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对,情况属实需要补齐相关手续的,由相关人员负责补齐,无法补办的必须进行相关的情况说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做好财务业务培训工作,邀请有关部门(如财政局、审计局)专家到我局对全系统财务人员进行授课培训,采取内外部案例剖析、讨论交流等不同形式,加大对执行财经纪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从严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二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报支。办公室负责所有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发放、管理和维修。任何股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采购,凡属政府采购范畴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特殊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复)印机、传真机、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等等贵重物品以及标识标牌制作,相关股室应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分别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提交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采购,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度。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采购人员须尽职尽责,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充分了解市场行情,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坚持原则,严格管理,每月对领存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确保帐物相符。特殊(贵重)办公用品的维修,应先报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专人维修,维修好后由使用人签字验收。办公用品购置和标示标牌制作费用结算时,须提交原始采购清单、经领导审批后的申购单作为报销凭证。凡未按规定办理或未经主要领导同意,擅自采购、制作或维修,其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结算报销。

  三是规范办公用品的发放和领取。办公用品根据股室工作需要,由股室工作人员直接到办公室领取,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和领取登记,领用人须在《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册》上注明领用人、领用时间、领取科室、物品名称及数量,经管理人员确认后发放。工作人员对办公用品应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不得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特殊办公用品,由股室负责人领取和签字。电话机、计算器、插板、U盘等非易耗性用品,再次领取时须以旧换新,如有特殊情况要说明原因。遇离职、调动等人事变动,相关工作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前需主动与办公室做好办公用品的交接与收回工作,移交人逐项列出物品清单,办公室指定专人清点核对并做好登记入库工作,确保办公用品不闲置、不浪费、不流失。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办公用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全年办公用品的领、用、存等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添置、保养或维修,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行。

  3.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

  针对挤占公共卫生经费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同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制定出台《漳浦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笔下拨的专项经费,都要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组织具体经办人员系统深入地学习相关文件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从2019年起实行财政资金国库统一支付。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平稳发展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卫健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6-3226220;

  邮政信箱:漳浦县绥安镇府前街西36号漳浦县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zpwjjb@163.com。

  中共漳浦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