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鳌镇拟确认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漳浦县农业农村局 漳浦县财政局关于继续组织实施漳浦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浦农〔2020〕13号)文件要求,经公开申报,截止2021年8月31日,我镇共收到2家实施主体(漳浦县冠之缘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漳浦县丰之源农产品收购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我镇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进行审核,认为2家实施主体具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条件(丰之源因公司自身原因于9月28日申请退出项目申报)。经研究,拟确认漳浦县冠之缘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六鳌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 10月26 日至11月 1日。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六鳌镇人民政府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96-3732076 

联系人:魏忠泉 

地址:漳浦县六鳌镇人民政府    


  漳浦县六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