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江苏南京“2.23”居民住宅楼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全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全周期隐患,漳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漳浦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浦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浦安委2024〕2号),立足职能,重拳出击,依法查处3起涉嫌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案,相关案情曝光如下:

案例一

2024年3月份,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中,依法对漳浦县绥安镇林某电动车经营部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致富”电动三轮摩托车涉嫌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漳浦县市监局已对林某电动车经营部立案调查。

案例二

2024年3月份,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中,依法对漳浦县深土镇某车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老美华”电动三轮车涉嫌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漳浦县市监局已对某车行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三

2024年3月份,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中,依法对漳浦县赤湖镇某摩托车配件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老年休闲车”涉嫌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某摩托车配件店进行立案调查。